2026-10-20 16:03:49
10月14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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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东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
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上报〈华东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临文旅报〔2026〕27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资金由管理使用单位自筹。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东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保护修缮设计方案。
二、该项目方案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已修改完善。项目实施中,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三、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工程开工前,须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四、请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新闻多一点

“革命烈士纪念塔”坐落在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中心位置,1949年4月28日奠基,翌年5月1日建成。纪念塔为五角亭柱式建筑,塔身高45米,由石灰石、花岗岩和钢骨水泥构成,庄严肃穆、挺拔雄伟。塔座为石质平台,直径33米,高2.5米,周围有石栏环绕,四面各有12级台阶,通向环塔甬道。
塔身正面为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的“革命烈士纪念塔”7个金色大字;塔身四周石碑上,正面刻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建塔碑文,侧面刻有华东局、华东军政委员会、华东军区所题“功在国家、名留青史”碑文,中共华东局鲁中南区党委、山东省鲁中南区行政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鲁中南军区所题碑文,暨刘少奇、朱德、刘伯承、陈毅、邓小平、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
环塔10根石柱顶端和塔周五面塔壁上各有一组浮雕,主题分别为人民群众站岗放哨、支援前线、努力生产、欢呼胜利,雕塑工艺精湛、栩栩如生,讴歌了华东军民众志成城、夺取胜利的革命精神。塔身四周以青铜栏杆围护,古朴典雅、沉稳厚重。塔顶缀一大型景泰蓝质红五角星,象征革命烈士功高及天、光照千秋。
碑文敬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建塔碑文:“自一九二五年第一次大革命到一九四九年山东全境解放的二十五年间,我们的革命先烈——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有的在秘密工作中教育群众,领导群众对国民党反动统治作坚决的斗争,因被捕而慷慨就义,有的在八年抗日战争与四年的解放战争中,英勇战斗杀身成仁。不论革命的高潮与低潮时期、在山东的革命战士配合全国的革命健儿在毛主席、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艰苦奋斗、前仆后继。卒能以英雄的碧血、争取到今天人民大革命的全国胜利。此种伟大的高度的革命英雄主义,其丰功殊勋,铭印在我们千百万人民的脑海里,子孙万代,永世不忘。本省特于济南、青岛、徐州、烟台、临沂建塔建堂五处,以志纪念。藉表先烈绩业于万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建塔碑文

华东局、华东军政委员会、华东军区题词

鲁中南区党政军题写碑文

毛泽东题词

朱德题词

刘少奇题词

刘伯承题词

陈毅题词

邓小平题词

江泽民题词
来源:临沂新闻 编辑:思如